為依法懲治中金億信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護非吸參與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相關法律規定,通告如下:中金億信遼源分公司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包括部門主管、普通員工、兼職人員等)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應將自己在中金億信工作期間的工資,提成,獎金、分紅、返點等贓款全額退繳至遼源市公安局經偵支隊。 及時上繳上述贓款的,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做犯罪處理。凡是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