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規定,現就遼源市龍山區2019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全區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65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52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3名。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隨機抽選由遼源市龍山區司法局會同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遼源市公安局東吉分局、遼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遼源市公安局向陽分局從本區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確定。個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2019年12月1日之前向遼源市龍山區司法局提交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所屬村居委員會、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9年12月1日之前向遼源市龍山區司法局提交推薦人簡歷、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由遼源市龍山區司法局會同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遼源市公安局東吉分局、遼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遼源市公安局向陽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院長提請遼源市龍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著。人民陪審員宣誓誓詞為: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我宣誓: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廉潔誠信,柔公判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做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