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始,“禁塑令”在吉林省全面實施。近日,省政府下發通知,將禁塑工作內容增列至2015年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要求全省各地方政府切實履行職責,進一步做好禁塑工作。
禁塑工作涉及產業、市場、民生等方方面面。在省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禁塑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從以下六個方面進一步推動禁塑工作開展和有效落實。
全省各地要建立禁塑工作協調機制,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推動,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細化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職盡責,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積極穩妥開展工作。省政府將在2015年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增列禁塑工作內容。
對禁塑工作進行廣泛深入宣傳。一方面要發動社會力量擴大宣傳,讓禁塑工作家喻戶曉。另一方面要跟蹤“禁塑令”實施后各項工作進程,對行政不作為、企業違規等行為予以曝光,引導企業自律、擴大民眾認知。
各地要制定細化質量標準監督管理辦法,加強監管,確保產品質量合格達標,并建立完善檢驗檢測能力,加快完成對檢驗機構的認證和業務指導,保障滿足市場監管對樣品抽檢的需要。要指導生產企業建立企業標準,完成地方備案和產品質量認證,保障在國家QS認證目錄中沒有聚乳酸可降解塑料制品情況下,在本省內生產、銷售聚乳酸可降解塑料制品合規。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市場監督檢查。要細化落實監督檢查方案,擬定對實施“禁塑令”進行執法的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自覺遵守“禁塑令”。在流通環節做到嚴查嚴管,確保告知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完善進銷貨臺賬等檢查方法,時時保持對市場的監管檢查力度。
各級商務部門要動員督促商貿企業主動積極支持參與禁塑工作,主動與符合標準的生產企業開展產需銜接,加快消化不符合“禁塑令”要求的產品。
要加快推進符合“禁塑令”規定的可降解塑料制品項目建設,協調解決要素配置,保障市場上的替代產品貨源充足,規格齊全。加快啟動上游聚乳酸原料項目,推進產業鏈項目建設,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縮小可降解產品與傳統不可降解產品的差價。
(轉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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